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刻意制造对立话题!苏贞昌为阻“小三通”竟抛出所谓“抢药说”******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陈立非】台湾加工类食品、水产品因注册问题被大陆暂停输入,其中包括金门高粱酒,加上“小三通”迟迟不开,准金门县长陈福海、准“连江县长”王忠铭率团登陆沟通。就在岛内各界对明年春节前复航“小三通”充满期待之际,台行政部门负责人苏贞昌竟然抛出所谓的“抢药说”,刻意升高两岸对立气氛。
新当选县长登陆沟通
疫情暴发后,台湾方面于2020年2月10日关闭“小三通”,至今已经快3年。据联合新闻网13日报道,为解决台湾商品被禁问题、推动重启“小三通”客运,金门县“立委”陈玉珍以及陈福海、王忠铭等人12日抵达厦门后,当晚火速与福建当地官员展开两场座谈。
13日上午,陈玉珍在与媒体见面时称,经过与大陆有关方面领导充分具体的沟通,回去以后,会就金门高粱酒的文件不完整部分进行检讨,“我想应该会获得满意的结果”。参与会议的大陆全国台企联副会长吴家莹称,在12日晚的会议上,大家谈到了“小三通”客运应尽快复航以及部分金门同胞因疫情太久没到大陆,台胞证已经过期了等民生问题,大陆表态愿全力协助和弹性处理,“这是疫情后首次有台湾民意代表来,和大陆方面坐下来谈,相信会很有帮助”。“连江县长”刘增应13日也表示,“小三通”停摆将近3年的时间,希望可以尽快复航,“这也是乡亲们的期待,支持访问团到大陆洽谈小三通,乐观其成”。台湾《中国时报》13日称,目前大陆台商、台眷与台生仅希望明年1月先启动“小三通”的“探亲专船”。
12日这一天,台防疫指挥官王必胜率队飞抵金门。他称,此行主要是了解第一线防疫量能,模拟可能发生的实际状况,包括港埠进出动线与流程,以及防疫相关医疗量能在开放前是否准备顺利等。不过对于“小三通”复航时间点,他仅表示,复航权限不在“卫生福利部”,此行就是给有关单位提供意见参考。
当局官员持续泼冷水
“小三通”2020年2月停航迄今,随着岛内边境解封,台商和金马地区民众希望恢复“小三通”的声音越来越强烈。今年9月澎湖举办“三岛论坛”,金马澎3县县长在会中达成“小三通复航”的共识。金门县长当选人陈福海12月9日刚接下县长当选证书,下午就飞台北拜会陆委会主委邱太三争取复航。
就在各界都对“小三通”复航充满期待之际,苏贞昌又浇了一盆冷水。他12日在出席活动时称,任何人都不能因个人立场妨碍全台一致的防疫作业,希望大家都能以民众健康为重、社会安定为念,如果轻率地不管疫情,随便大开边境,过去大陆人到香港去抢药的情况,大家都看见了,“对岸现在受疫情影响,若台湾因为开放边境而造成防疫破口,妨碍台湾近3年的防疫成功,对民众的健康不能交代,因此没有道理现在要开放小三通”。“卫福部部长”薛瑞元13日又附和称,不一定是回来(重启“小三通”)才会增加药物需求,“现在也可能开始搜刮药物寄过去,我们都密切注意当中”。
而此前在7月底,台“交通部长”王国材曾表示,“边境开放,小三通就会开”。铭传大学副教授杨颖超13日撰文直言,从苏贞昌的表态看,“小三通要通,恐怕还要再等等”。他分析称,从台湾部分产品被禁、民进党当局官员一直强调“突袭”,合理推测,是官员以为释放准备开放“小三通”信息可以酝酿友善氛围,没料到大陆却禁台产品,再加上亲蓝金马地方政治人物积极前往对岸讨论复航事宜,蔡当局面子挂不住,才出现风向逆转的情况。
全是意识形态作祟
台媒分析称,蔡英文当局事实上尚未开放大陆民众赴台观光,仅允许商务、探亲与奔丧申请入境,大陆也尚未开放大陆民众出境旅游,仅能申请留学、商务或工作。也就是说,两岸旅游仍受管制,苏贞昌竟说“小三通若开,恐让对岸民众来台抢药”,是在刻意带风向。
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呛声道,当局不能解决问题,民意代表采取自救行为,希望沟通解决“小三通”以及金门高粱酒、台湾啤酒出口的问题,当局应该觉得惭愧。“立委”郑丽文痛批,“九合一”选举就是对蔡苏当政的不信任投票,他们却不知检讨,更是吃相难看,现在执迷不悟、持续打“抗中保台牌”。国民党“立委”郑正钤13日称,苏贞昌担心大陆人到台湾会抢药,而不想开放“小三通”,挡到的不是大陆人来台,而是真正想要回台湾的台湾人;现在接近农历春节,以航空来看,运量不够,“小三通”开放对于想要回台湾的台湾人是非常大的帮助。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邱臣远13日怒斥苏贞昌,过多意识形态操作,无助于恢复两岸交流。
《中国时报》13日评论称,民进党当局已对边境解封,许多台商、金马地区人民热盼“小三通”重启,蔡当局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所谓“小三通开放会引来大陆人来台抢药”全是意识形态作祟,完全无视选举教训与社会民意的持续反扑。文章称,4年来施政再遭选民不信任投票的苏贞昌,请辞不下台,说要拼经济却把农渔相关产业推入火坑。除了撒币、养网军,什么事都干不好,就赶快下台走人,别还想着202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了。